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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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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5 14:20: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认真吸取灌南“12.9”事故深刻教训
迅速开展全市物管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住建(规建)局、东海县房产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精神,充分汲取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天津市城市大厦火灾和济南市青后小区、灌南县堆沟镇化工园区爆炸事件的深刻教训,切实落实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管理责任,根据江苏省住建厅《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转发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和连云港市消委会《关于深刻汲取北京市大兴区“11.18”火灾事故教训全力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立即在全市开展物管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全市物业服务企业所有在管项目。
二、整治重点
1.是否建立消防、电梯等项目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2.全面排查楼梯间、安全出口、门厅等公共空间是否存在易燃易爆及其他影响安全的物品,发现一处整治一处;排查避难区设置是否符合规范,是否存在堆放杂物或擅自改变用途;
3.对堵塞、占用消防通道的应及时劝阻、制止并向消防主管部门报告;
4.消防设施设备是否正常有效,控制功能及联动运行是否正常,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实专人值班,确保24小时双人持证上岗;
5.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作业场地是否被堵塞、占用;机动车辆停放是否满足消防车通行的宽度、高度要求;
6.电气管理是否符合《连云港市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连安〔2017〕14号)要求;
7.电动车火灾防范纳入日常工作,是否存在在疏散楼梯间、疏散走道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乱接乱拉电气线路充电等问题;
8.小区内是否存在“群租房”问题;
9.电梯是否在年检有效期范围内,维保单位电梯维保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10.外墙面是否存在开裂、脱落等危及业主人身安全问题;
11.顶楼是否上锁并落实专人管理,顶楼平台是否有乱堆乱放杂物或设施设备脱落等易造成高空坠物隐患;
12.落实二次供水各项巡查防护措施,做好冬季给排水管道保温防冻工作。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当前,火灾等安全事故已进入高发期,防控难度明显增大。各县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认识当前严峻的安全管理形势,切实将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岁末年初的重中之重工作抓牢抓实,不断增强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切实保障业主生命财产安全。
2.明确责任。各物业服务企业应依法对在管项目承担安全管理责任,切实按本通知要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得以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不到位、相关部门验收不到位、承接查验不到位等借口推脱责任。
3.加强督查。各县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通过召开会议部署、现场督查整改、下发整改通知、挂牌督办等形式,加大督查频度、力度,确保督查家家到、全覆盖。对督查存在的问题应限期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到位或故意拖延整改无法保证安全的,应责令物业服务企业依法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连云港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7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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